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

遛小孩!

遛狗我们看得多,但遛小孩在西方国家却见怪不怪。我第一次见过是在家乐福,小孩是华人,相信孩子的母亲是外国回来度假的呱!当时很想拍下来,但深怕人家以为我少见多怪,所以作罢。

以下是网络找来的图片,各位看官有何高见?










14 則留言:

  1. 外国很多小孩都是酱,我觉得怪可怜的,但我老公说很好呀,可以让他自己走,又不怕弄丢。@.@

    回覆刪除
  2. 為什么要這樣呢= =
    感覺好殘忍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不知道有没有得到溜安哥?。。。。。



    (你这里很难留言,你这种格式通常都是这样。。)

    回覆刪除
  4. 很不错!!不要勒住颈项就好。

    回覆刪除
  5. 很多年前有在KL的广场看过,不过不是绑到这样的,只是绑在手腕而已。

    回覆刪除
  6. 路人甲,你的留言箱,我就很难留言,李逸迷也说你用的格式比较难留言的,在此通知你下。
    以前报纸是有登过一篇,一位妈妈好像是用绳子绑着自己的孩子在街上跑。
    在人多的地方用也还ok的。不怕走失。

    回覆刪除
  7. blur@blur,
    我也觉得小孩很无辜,不知是否会影响小孩成长的心理?

    歪歪,
    可能老外有他们一套的想法!
    自己要自由但又不给小孩活动空间!!!

    李逸迷,
    如果有靓女遛安哥,安哥宁愿做只狗做只猫不做情人(古巨基的歌)!!!
    *留言格式已改,谢谢提醒

    feiyifan,
    勒住颈项那就大件事啦!哈哈!!

    回覆刪除
  8. ♥♥♥弯弯米♥♥♥,
    怕小孩走失,绑在手腕还可以啦!

    黄昏兄,
    对不起我的留言格式令你“有口难言”,已改格式了,谢谢你的提醒。
    我个人觉得比较“不人道”啦~

    回覆刪除
  9. 可能怕人多孩子会走失才这么做吧?只要没有带着虐待的心态就好。

    回覆刪除
  10. 华言巧语,
    怕人多孩子会走失而绑住还情有可原,但逛逛公园,带孩子散散步绑住觉得蛮怪怪的。呵呵!!

    回覆刪除
  11. 我觉得蛮危险的!如果小孩子不小心跌倒,或者父母跌倒,全部一起跌了!而且让人觉得有一种好像把孩子当成宠物似的,蛮怪怪的~

    回覆刪除
  12. 有點怪,但又很實用。孩子不見或走失更加的不好。我的頑皮孩子在JJ就有這樣的記錄,還好找得回,嚇死我們。

    回覆刪除
  13. 如果另一端绑着父母的腰或手,就会比较安全。这样拉着,跟拉手没两样。

    回覆刪除
  14. Calven,
    哈哈!!把孩子当成宠物这句话形容的很贴切!

    花罗汉,
    看紧小孩是我们的责任,不然真的会后悔一生!

    键轩惠馆,
    是咯,大手拉小手才有亲子关系的feel嘛~

    回覆刪除

三人行必有我師,盡情的說吧!